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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伯斯阿木水库供水定价政策解读

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5日 点击数:

经和硕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研究同意,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伯斯阿木水库供水定价的通知》硕政规〔20265号,对伯斯阿木水库供水进行定价,现对伯斯阿木水库供水定价标准政策解读如下:

一、收费标准制定背景是什么?

伯斯阿木水库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5990.5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33000万元,自筹资金32990.50万元。伯斯阿木水库是清水河上唯一的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工程的建设任务为灌溉、防洪,该水库总库容为 2488.1万立方米,防洪保护对象为清水河下游的引水枢纽、干渠、和硕县城、清水河综合园区等。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 水标准》(SL252-2017),确定清水河伯斯阿木水库工程等别为等,工程规模为中型。截止20264月,该水库供水工程已投产使用,为保障伯斯阿木水库工程正常运行、维护和良性发展,2026313,和硕县水利局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核定伯斯阿木水库源头水价的请示,根据县政府安排,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新政发〔202334号文件等,和硕县启动伯斯阿木水库供水价格定价程序。

二、收费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新发改农价〔202418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和硕县发改委按照法定权限履行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集体审议程序,启动伯斯阿木水库供水价格定价程序。严格按照定价程序形成《伯斯阿木水库供水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向相关单位发函、发布网上公告等方式对《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形成定稿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三、相关部门及企业要做好哪些工作?

(一)由水库供水企业负责水费收取、工程运行维护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定价,不得擅自调整收费标准。

(二)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价格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定期校验,确保计量准确,保障供水安全。

(政策解读单位:和硕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咨询电话:0996-5627175


关联稿件:

关于伯斯阿木水库供水定价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