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和硕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新发改农价〔2024〕189号)等规定,为保障伯斯阿木水库正常运行和安全维护,经和硕县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伯斯阿木水库供水价格为:0.165元/立方米。
本通知自2026年8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请相关单位严格落实,执收单位与有关部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密切配合,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和硕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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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伯斯阿木水库供水定价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