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职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成立了人大常委会机关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对普法工作进行分解,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普法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将普法工作纳入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专题调研等方式,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二是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加强对“八五”普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八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同时,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发挥人大代表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加强立法联系点建设,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一是州人大常委会授牌龙驹社区设为立法联系点后,基本落实“八有”工作标准,形成“人大统筹、部门协同、社区落实”的三级联动机制。在龙驹社区设立标准化立法联系点工作室,配备专兼职联络员2名,建立由10名法律工作者、人大代表、教师组成的专家咨询组。打造固定联系阵地,在社区、企业、学校、居住点、商业街等设立5个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点,形成覆盖广泛、贴近群众的民意收集网络。同时,在辖区内设置5个“立法民意信箱”、公示栏,公布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方便群众随时反映意见建议。打造法治宣传文化阵地,利用周一升国旗、农牧民夜校等时机大力宣传。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职责。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及时接收“一府一委两院”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并做好登记、分类和归档工作,确保备案文件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在审查过程中,法工委坚持合法性、合规性、适当性并重的原则,重点审查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决议的要求,是否存在超越权限、违反程序、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等问题。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暨一体化工作机制,通过电子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推进与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行新增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规范性文件网上电子报备和书面文本报备双向运行。同时由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邀请其他工委工作人员、部门专业人员联合开展审查,促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公开化、透明化,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效率。
(五)加强执法监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开展执法检查,围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有计划地开展执法检查。近年来,先后对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条例》等21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在我县正确贯彻实施。强化司法监督,听取“两院”审判、执行、公诉等工作情况报告8项,组织代表参与旁听庭审、执行监督及立案监督112人次。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调研、询问等方式,了解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下一步,和硕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立法联系点工作质量。在民意收集、分析、反馈等环节还存在不够高效、规范的问题,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也需进一步优化。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执法和司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对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中突出问题的监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法治学习,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加强人大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和硕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