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自然资源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局党组将普法作为法治建设基础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全员参与。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总责、分管领导主抓、业务机构主体、法治机构统筹的工作格局,保障组织、人员、经费到位。依据“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和硕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与要求,指导全年工作。
(二)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普法能力
1、组织内部培训: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各类业务与法律培训,提升执法队伍能力。利用学法系统开展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与通过率均达100%,增强干部学法用法水平。
2、开展专题学习: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等,研究讨论相关民事权利,提高监管效能。组织参加“法制讲堂·逢九必讲”、“普法责任”学习培训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讲会等专题活动5次,举办党纪读书班1次、主题党日活动1次,组织参观和硕县廉政教育基地,强化党员干部法治意识。
3、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规范法律顾问管理,聘用前报司法局审查备案。律师顾问团队为行政处罚、重大执法决定提供法律咨询与审查,助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创新普法形式,增强宣传实效
1、利用节日开展宣传:抓住“6·13安全生产日”“6·25土地日”“8·29测绘宣传日”等契机,开展系列普法活动。深入社区发放宣传折页1350余份,在商场等地发放宣传手册、海报700余份,讲解耕地保护、矿产及土地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月制作并派发民法典宣传海报130余份、折页1450余份。
2、执法与普法结合:推进违法警示教育长效机制,对2024年1月-12月依法查处的2个涉自然资源违法单位及个人进行警示教育,威慑涉土地、矿产违法行为。
二、开展普法工作成效
(一)提高干部法治素养
通过系列学法活动,强化领导干部用法决策能力,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形成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氛围。充实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提高执法素养,营造良好学法氛围,加强“依法执法”能力建设。
(二)增强群众法治观念
新兴媒体与“上门普法”相结合,推动学法风气深入社区、田间。视频传播使法律知识通俗易懂,帮助群众化解纠纷,提高对法律的敬畏与认知,规范耕地使用,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局面,维护自然资源使用环境稳定。
(三)助力资源管理工作
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提升普法多样性与有效性,推广新媒体平台普法。强化全民土地合法开发、保护耕地红线意识,梳理摸排现有探矿许可证36个,全县未出现“圈而不探”现象,保障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2024年我局普法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普法形式创新不足、与业务融合不够紧密等问题。未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普法责任,创新形式,加强融合,为自然资源事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和硕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