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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巴州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登记台账(和硕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九月第二周)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产生日期 2025-09-15 17:56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有效性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5-01533

巴州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登记台账(和硕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九月第二周)

来源:交通运输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5日 点击数:

序号 案卷编号 案件名称 当事人名称 执法决定 执法主体名称 结案日期 票据号 备注
2 新巴和硕交执运政〔20250038 和硕县美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营运车辆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车未按照规定参加车辆年度审验案 和硕县美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违法程度一般,逾期未审验 3个月以下的,处 500元罚款(按单车罚)                                               ”的规定,本机关拟做出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的行政处罚 和硕县交通运输局 2025-09-11 002158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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