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反映我县农业灌溉供水实际成本,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对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作用,推动农业节水增效与可持续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在成本测算审核的基础上,按照“成本补偿、合理收益、公平负担、促进节水”原则,形成成本监审结论,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和硕县农业灌溉用水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6年5月10日-2026年6月10日在和硕县政府网站(https://www.xjhs.gov.cn)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建议。
和硕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