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府安排,依据《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等文件精神,我委对伯斯阿木水库供水按照定价程序进行定价,在成本测算审核的基础上,按照“成本补偿、合理收益、公平负担、促进节水”原则,形成成本监审结论、制定《伯斯阿木水库供水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6年5月10日-2026年6月10日在和硕县政府网站(https://www.xjhs.gov.cn)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建议。
和硕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10日
| 信息标题 | 关于《伯斯阿木水库供水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结果的公告 | 文件编号 | |
| 公开类型 | 产生日期 | 2026-06-10 14:09 | |
| 发布机构 |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有效性 | |
| 关键字 | 索取号 |
根据县政府安排,依据《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等文件精神,我委对伯斯阿木水库供水按照定价程序进行定价,在成本测算审核的基础上,按照“成本补偿、合理收益、公平负担、促进节水”原则,形成成本监审结论、制定《伯斯阿木水库供水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6年5月10日-2026年6月10日在和硕县政府网站(https://www.xjhs.gov.cn)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建议。
和硕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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