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87号)、《和硕县2025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征收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和规范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和硕县2025年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并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于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3月15日期间,在和硕县政府网(http://www.xjhs.gov.cn)进行公示公告,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或建议。
和硕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