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标题 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提标)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6-04-14 21:26
发布机构 和硕县民政局 有效性 有效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6-00364

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提标)

来源:和硕县民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4日 点击数:

1、残疾人“两项补贴”享受人群范围及标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新民发[2026]20号文件,2026年1月1日起,具有本县户籍的城乡低保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标准为140元/人/月。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新民发[2026]20号文件,2026年1月1日起具有本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标准为14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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