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残疾人“两项补贴”享受人群范围及标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新民发[2026]20号文件,2026年1月1日起,具有本县户籍的城乡低保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标准为140元/人/月。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新民发[2026]20号文件,2026年1月1日起具有本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标准为140元/人/月。
| 信息标题 | 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提标) | 文件编号 | |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产生日期 | 2026-04-14 21:26 |
| 发布机构 | 和硕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 关键字 | 索取号 | 73448398X/2026-00364 |
1、残疾人“两项补贴”享受人群范围及标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新民发[2026]20号文件,2026年1月1日起,具有本县户籍的城乡低保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标准为140元/人/月。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新民发[2026]20号文件,2026年1月1日起具有本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标准为14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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