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落实稳就业政策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5】35号),《关于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通知的工作》(人社厅发【2026】25号)文件,经个人申请、企业申报、县级审核,现将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9日- 8月25日。个人或单位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的,均可以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 监督部门:和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996-5611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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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月数 | 补贴金额 | 备注 |
| 1 | 布合丽其·阿布来提 | 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补贴。 | 11 | 1463.32 | |
| 2 | 郭苏梅 | 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补贴。 | 6 | 798.36 | |
| 3 | 比拉力丁·斯坎地尔 | 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补贴。 | 12 | 1,802.52 | |
| 4 | 阿卜来提·奥斯曼 | 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补贴。 | 1 | 133.06 | |
| 和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2026年8月19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