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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硕县拟享受企业社会保险(个人)补贴公示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9日 点击数: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落实稳就业政策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5】35号),《关于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通知的工作》(人社厅发【2026】25号)文件,经个人申请、企业申报、县级审核,现将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9日- 8月25日。个人或单位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的,均可以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                       
监督部门:和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996-5611330            
序号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补贴月数 补贴金额 备注
1 布合丽其·阿布来提 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补贴。 11 1463.32
2 郭苏梅 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补贴。 6 798.36
3 比拉力丁·斯坎地尔 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补贴。 12 1,802.52 
4 阿卜来提·奥斯曼 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补贴。 1 133.06 



 和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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