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延续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5〕15号)有关稳岗返还政策规定,经审核,2025年和硕县第三批5家企业符合发放稳岗返还补贴条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6日至1月28日(3个工作日)。如有情况反映,请在公示期内与和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联系电话:0996-5625061
附件:
2025年和硕县第三批拟享受稳岗返还企业名单
根据《关于延续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5〕15号)有关稳岗返还政策规定,经审核,2025年和硕县第三批5家企业符合发放稳岗返还补贴条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6日至1月28日(3个工作日)。如有情况反映,请在公示期内与和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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