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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和硕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度行政处罚公示信息(第一、二、三季度)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6-10-14 18:24
发布机构 县林业和草原局 有效性 有效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6-01101

和硕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度行政处罚公示信息(第一、二、三季度)

来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4日 点击数: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事由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内容 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1 硕林罚立字〔2026〕第01号 喀塔甫拜克·阿依达希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2只雪鸡)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 罚款20000元, 已缴纳 2026.1.15 和硕县林业和草原局
2 硕林罚立字【2026】第07号 山东捷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柴用军) 毁坏林地(2.4亩)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罚款16000.8元,已缴纳 2026/2/5 和硕县林业和草原局
3 硕林罚立字【2026】第09号 巴州盈信合顺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4.023亩)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罚款26801.3元,已缴纳 2026/2/27 和硕县林业和草原局
4 硕林罚字【2026】第12号 中能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刘全现(自然人) 破坏草地案(6.17亩)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三、草原部分第52项 罚款2159.5元,已缴纳 2026.3.10 和硕县林业和草原局
5 硕林罚字【2026】第13号 巴州一路一通商贸有限公司 破坏草地案(105亩)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三、草原部分第52项 罚款72450元,已缴纳 2026.4.16 和硕县林业和草原局
6 硕林罚字【2026】第14号 巴州盈信合顺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破坏草地案(27亩)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三、草原部分第52项 罚款24300元,已缴纳 2026.4.16 和硕县林业和草原局
7 硕林罚字【2026】第15号 刘全现(自然人) 破坏草地案(19.7亩)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三、草原部分第52项 罚款13593元,已缴纳 2026.3.27 和硕县林业和草原局
8 硕林罚字【2026】第16号 和硕县绿丰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显 破坏草地案(4.78亩)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三、草原部分第52项 罚款1434元,已缴纳 2026.3.26 和硕县林业和草原局
9 硕林罚字【2026】第18号 世通商砼有限公司朱晓龙(自然人) 破坏草地案(16.98亩)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三、草原部分第52项 罚款8490元,已缴纳 2026.7.6 和硕县林业和草原局
10 硕林罚字【2026】第22号 首太新型材料公司周围李伟(自然人) 破坏草地案(13.5亩)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三、草原部分第52项 罚款6075元,已缴纳 2026.5.27 和硕县林业和草原局
11 硕林罚立字〔2026〕第23号 李学平非法狩猎案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环颈雉1只)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猎获物不足2000的处2000罚款 罚款2000元,已缴纳 2026.10.8 和硕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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