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标题 巴州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登记台账(和硕县交通运输局)(2026年8月第四周)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6-09-04 10:55
发布机构 有效 有效性 有效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6-01054

巴州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登记台账(和硕县交通运输局)(2026年8月第四周)

来源:有效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4日 点击数:


序号 案卷编号 案件名称 当事人名称 执法决定 执法主体名称 结案日期 票据号 备注
新巴和硕交执运政【2026】0041号 巴XXX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巴XXX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三)不按照理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的规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违法程度较重,第二次被查处,处300元的罚款”的规定。建议给予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的行政处罚。
和硕县交通运输局 2026.8.28 0022022432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