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有关问题解答的函、硕政办发〔2023〕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全面履行人社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6年度涉企检查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主线。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柔性执法与精准普法,强化源头治理与过程监管,构建规范、公正、文明、有温度的人社行政执法新格局,为和硕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1、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程序合法、实体公正、文书规范。
2、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无事不检”,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3、维护劳动者权益:聚焦根治欠薪、规范用工等重点领域,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群体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
4、提升执法效能: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实现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惩戒闭环管理。
三、检查对象与范围
(一)检查对象
全县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重点包括:
1、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施工单位及劳务分包企业。
2、劳动密集型行业:制造业、住宿餐饮、物业服务等。
3、新业态新就业形态企业:平台经济、灵活用工企业等 。
(二)检查范围
涵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行政执法全部事项,重点为:
1、劳动合同与用工管理:劳动合同签订、履行、职工名册建立、劳务派遣用工合规性。
2、工资支付与工时制度:工资足额支付、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高温等特殊劳动保护 。
3、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与足额缴纳。
4、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实情况 。
5、禁止使用童工与特殊保护: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情况。
四、检查方式与频次
(一)检查方式
1、“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依托自治区、自治州协同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公开检查结果 。
2、专项执法检查:针对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问题开展定向检查。
3、部门联合检查:会同住建、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减少对企业干扰 。
4、日常巡查与线索核查:结合投诉举报、数据监测、上级交办等开展精准检查。
(二)检查频次
1、重点监管企业:每年至少1次。
2、工程建设领域企业:每年至少2次。
3、劳动密集型行业及一般企业:按“双随机”比例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
4、特殊情形:对投诉举报集中、风险较高的企业,可增加临时抽查频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全体执法人员要深刻认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各项检查任务落地见效。
(二)坚持规范执法,优化营商环境
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坚决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以罚代管、粗暴执法等行为。推行首违不罚、轻违不罚等柔性执法方式,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强化协同联动,形成执法合力
主动加强与住建、市场监管、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凝聚监管合力,提升执法效能。
(四)严守纪律底线,树立良好形象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执法不公、徇私枉法、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坚持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树立人社部门公正高效、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和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