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标题 和硕县民政局2026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6-01-30 17:38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有效性 有效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6-00089

和硕县民政局2026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点击数: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等监督检查,提高工作人员履职能力,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督促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等规范运营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为核心,筑牢民政领域法治防线,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对象

1.行政区域内社会团体

2.民办非企业单位

3.县域内殡葬服务机构、殡葬用品经营单位;

4.社会组织

5.慈善组织

、检查依据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3.《殡葬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检查对象范围

1.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组织等。检查依据相关登记管理条例,方式包括年度检查(非现场)和双随机抽查(现场),抽查比例根据组织类型和基数确定。

2.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殡仪服务站、殡葬用品生产经营机构等。重点检查为服务规范、设施合规、禁止封建迷信活动等,通常对公墓和殡仪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对殡葬用品生产经营机构执行联合抽查。

、检查方式

书面检查。收集被检查对象的台账、报告、记录等书面资料,对照检查标准逐份核查内容完整性、数据真实性、流程合规性,标注存疑或不符项,做好书面记录。

实地检查。执法人员深入相关单位,实地查阅资料,与相关负责人进行面对面交流询问,对照检查要求,核查实际情况,与书面资料交叉核验,核实问题真实性,现场向相关人员问询确认,同步记录现场情况及证据,检查完成后整合两类检查结果,形成完整检查意见。

、工作要求

严格执法程序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开展检查工作,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理恰当。

附件:和硕县行政执法部门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和硕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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