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5〕11号)文件精神,给和硕县分配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3万元。通过和硕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评审会议,在乡村振兴局项目库内筛选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实施的一个项目。现对项目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和硕县塔哈其镇浩尧尔莫墩村大棚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投资93万元,新建三个长163米,宽12米钢架结构大棚及附属设施;建设宽4米,长96米砂石路。
3.资金来源及规模:93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93万元)
4.实施期限:2025年7月—2025年12月
5.实施单位:塔哈其镇人民政府
6.责任人:候迅、乔龙巴特
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和硕县纪委监委:0996-5622345
和硕县委统战部:0996-5623072
和硕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