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标题 和硕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5-05-19 10:33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有效性 有效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5-00909

和硕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9日 点击数:

为了建立反应迅速、运作高效、协调有力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体系,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给人们安全、财产带来的危害,规范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自治区、自治州有关规章,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和硕县区域内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性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领导下做好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加强应急处置的培训与演练。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3.健全体系,加强合作。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及相关信息系统,要与各相关单位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及职责

()组织与指挥

卫健委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由卫健委主任担任,副指挥长卫健委副主任担任。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控制管理组、救治技术指导组、疫情应急处置组、后勤保障组等工作组。工作组根据事件发生的需要,适时充实和调整。救治技术指导组下设专家组、应急救护队,专家组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应急救护队以各医疗单位为基础,由有关医疗骨干人员组成。疫情应急处置组下设流调队、检验组、应急处置分队,以县疾控中心为基础,由有关人员组成。

()职责分工

1.指挥部:

主要职责:

(1)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中的人员组织、疫情控制、医疗救治、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

(2)负责向县政府、州卫健委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通报全县事件动态;

(4)协调社区及县直有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2.办公室:设在业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重大传染病防治有关文件的制发工作,组织编发工作简报;

(2)负责文电办理、资料收集和上呈下达;

(3)负责24 小时值班工作;

(4)负责有关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5)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治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疫情应急控制处置组:设在县疾控中心。

主要任务:

(1)负责全县疫情的收集、报告、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负责制订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

(2)负责建立、完善、调度突发疫情应急救护队伍;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原因,受染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 划定疫点、疫区范围,提出并实施有针对 性的现场预防控制措施; 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疑物品、环境样本和病人样品采集、运送、检验;

(3)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的日常管理;

(4)负责对各医疗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指导培训。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初始 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的撰写。

4.应急救治技术专家指导组: 设在县人民医院。

主要任务:

(1)负责为全县重大事件救治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支持; 对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以及采取对应的重要措施提出建议;

(2)负责组织专家组制定预防、治疗、消毒等工作方案,为领导科学决策提出建议;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提出建议;

(3)负责监督指导全县重大事件治疗方案执行情况; 参与制订、修订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4)负责开展对全县防治重大事件技术工作的科学评价,并及时总结;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进行技术指导;

(5)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6)制订应急队伍演练方案,参与演练的检查、指导和效果评价工作;

(7) 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管理机构和应急指挥机构交办 的其他工作。

5.信息材料宣传、后勤保障组:设在行政办公室。

职责是:

(1) 负责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协调县党群工作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知识;积极组织开展学校及社区宣传指导活动;及时组织工作情况并进行宣传。

(2)负责制订防治重大传染病药品、器械等供应计划;负责预防和救治药品、器械、设备、车辆等所有卫生资源的合理调配;负责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及所需经费的申报、筹措,保障经费的落实。

四、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及报告

()监测。组织开展对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动监测,包括对自然疫源性疾病、自然灾害发生地区的重大传染病及卫生事件的监测和哨点医院的监测等。

()预警。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相应级别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预警级别。

()报告

1、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疫情报告网络报告系统: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县疾控中心卫健委

2、重大卫生事件发生后,疫情报告实行日报告和报告制度,有重大情况随时报。

3、报告时限和程序。责任报告人接到或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详细询问、记录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及范围,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病人的症状、体征,有否死亡,事件信息来源及报告人联系方式等基础资料,并立即报告当地应急办负责人;应急办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县疾控中心,由县疾控中心向卫健委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指挥部副指挥长和总指挥长汇报,由总指挥长启动应急预案,办公室负责联络疫情应急处置组,由疫情应急处置组组长领队组织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并在小时内把事件内容电话上报,1小时内书面上报卫健委和县政府。

4、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5、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举报制度,公布统一的疫情报告、举报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卫健委报告传染病疫情,有权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举报不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或者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

6、建立重大公共事件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周边县卫生行政部门,实行联防联控。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应急反应原则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做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同时,要遵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根据不同类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做出预警和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事件,应相应降低反应级别,及时撤销预警。对在学校、居民区、人群聚集地、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高度重视,可相应提高报告和反应级别,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迅速、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应急反应措施

 1.开展流调和采样。应急队员到达现场后,尽快制订 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开展对突发事件累及人群的发病 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 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 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 够数量的标本,开展检验,查找致病原因。

2.确定疫区。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提出控制措施,建议管委会上报市政府批准宣布疫区范围,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对重大食物中毒或职业中毒事故,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对跨区的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需经市政府批准对传染病疫区实施控制。

3.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

4.强制措施。必要时建议区政府报市政府同意在本行政区域内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闭被传染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紧急措施。

5.资料管理。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

6.加强宣传。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居民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六、医疗救治

1.和硕县人民医院作为定点医院,负责传染病人、疑似病人的隔离观察和集中医疗救治工作。

2.对于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患者,医院必须无条件接诊治疗,不得推诿、拒绝,实行接诊医生首诊负责制。接诊医生应当书写详细、完善的病例记录。对需要转诊的病人,应将病例复印件随病人转运到能收治或指定的医疗机构。

3.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实行先收治,后结算的办法,不得以费用为由拒收治。

4.收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的医院,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隔离、消毒条件,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使用有效防护用品,防治医护人员感染;配备必要的救治设备,合理设置三区,安排合理的人流、物流走向,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当分设病区进行隔离治疗,避免交叉感染。

5.对传染病暴发、流行区域内的流动人口,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后,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

6.县人民医院感染科,制订相应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

7.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后,县卫健委指挥部根据疫情变化和工作需要,随时整合和调配医疗设施、设备、药品、 器材、卫生人员等医疗资源,集中优势力量开展救治。

七、保障措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队 伍建设和技术研究,建立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1.技术保障。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灵敏度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流行病学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

2.物资保障。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需要,做好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物资储备工作。

3.通信与交通保障。负责配备应急队伍通讯设备和交通工具,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4.法律保障。要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规定,根据本预案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实行责任制。对履行职责不当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5.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利用广播、摄影、报刊、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 急知识的普及宣传,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卫生应急知识和卫生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和硕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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