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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2026年和硕县教育系统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6-09-21 10:18
发布机构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有效性 有效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6-00951

2026年和硕县教育系统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1日 点击数:

 

阳光招生工作是保障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和硕县教科局严格按照《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巴教函﹝2025﹞23号)《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兵教函﹝2026﹞19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和硕县现有初中2所,秋季七年级开14个班;小学8所(含1所村级分校及一中小学部),秋季一年级开15个班;幼儿园8所,秋季小班开12个班、托育开1个班。

二、招生对象

托育班:根据园舍和师资情况,拟在和硕县第四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已满2岁半未满3岁的健康适龄婴幼儿20名;

学前教育:截至2026年8月31日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幼升小:截至2026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

小升初: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原则

(一)托育班。辖区内已满2岁半未满3岁的健康适龄婴幼儿,无传染病、具备基本生活适应能力。

(二)学前教育。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近入学”原则,使得学前幼儿能够在居住地相对较近的范围内接受教育,方便上下学,同时有助于幼儿园更好地了解和服务学区内的学生家庭,当年秋季招收学区内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优先招收学区内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且户籍地址与房产产权地址完全重合,房产证产权人须为父母一方或双方共同所有;适龄儿童自出生起户籍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下,且父母双方在本地无其他房产(需提供无房证明),视同优先入学;在幼儿园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招收非户籍所在地幼儿,凭有效居住证(暂住证),按政策统筹就近安排入园。

当学区内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由县教科局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配、统一入园、统一开班。

(三)幼升小。结合当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申报意愿,充分尊重家长填报意向,优先招收户籍地幼儿园大班应届毕业生;各小学尚有空余学位,招收非户籍地幼儿园大班应届毕业生,凭有效居住证(暂住证),按政策统筹就近安排入学。

(四)小升初。依据《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巴教函﹝2025﹞23号)文件精神,当年秋季七年级新生入学实行集团对口直升(即:龙驹集团<县一中小学部、县三小、县五小六年级毕业生>直升县第一中初中部;红蝶集团<县一小、县二小、县四小、县六小六年级毕业生>直升县第二中学)。县第一中学、第二中学严格执行集团对口直升规定,除第八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外,不得跨集团招生。

四、招生时间

(一)托育班:7月7日9:30—7月8日20:30

(二)学前教育:7月7日9:30—7月8日20:30

(三)幼升小:7月7日9:30—7月8日20:30

(四)小升初:7月8日9:30—7月9日20:30

五、托育班收费标准

依据《巴州普惠性托育服务收费标准定价方案》中“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保育费收费标准”之规定,幼儿保教费540元/人/月,餐费另行按照相关规定或标准执行。

六、均衡编班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编班。各中小学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要求,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推进师资均衡配置,学生随机分班,全面实施均衡编班。各中小学编班方案、过程及结果向家长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确保程序公开透明。7月10日之前完成编班,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不得擅自变更。

七、加强流动儿童入学保障

学前、小学及初中非特吾里克镇户籍招生标准。全面落实“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两纳入(纳入流入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优化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条件,随迁子女入学只需提供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居住证两项材料,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

八、落实特殊群体支持措施

(一)全面推行“长幼随学(园)”服务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优化生育政策,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入学”原则,全面推行“长幼随学”(即通过“幼随长”“长随幼”或“长幼同调至一校”就读)的人性化服务举措,切实解决多孩家庭接送孩子不便的困难。

(二)切实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援疆干部职工子女、高学历人才引进子女及其他入学(园)优待对象,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入学”原则,可根据法定监护人就读意愿,优先选择就读学校;获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表彰、嘉奖的公安民辅警人员子女,由法定监护人向属地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复函至县教科局,县教科局结合辖区学校学位供给情况,在有空余学位的条件下,优先根据法定监护人意向统筹安排子女入学。

九、学区划分

和硕县第一幼儿园学区划分:

祥瑞小区、团结小区、阳光小区、林业小区、公安局家属楼、龙驹商业小区、百合花园、富民小区,清水河北路以西、文化广场以南、文化一街以南。

和硕县第二幼儿园学区划分:

阳光花苑、银鑫小区、建鑫小区、红石小区、财富佳苑、小康小区、滨河小区、综合市场小区、浩宇龙泽苑、新安丽城,清水河北路以东、金丝特路以南、文化一街以北。

和硕县第三幼儿园学区划分:

玉龙家园、丽景雅苑、西丹丽都,花园小区、水磨东街、联森嘉园、金科华府、龙腾居、国税局家属院、老公安局家属院、清水河北路以东金丝特路以北、金沙滩路以南。

和硕县第四幼儿园学区划分:

教园小区、中央公馆、龙驹小区、县一中后门临街商铺、福润花苑、龙驹一二三巷、财政局家属院、葡萄公园小区、维华小区、御景华府、清水河畔花苑、龙驹嘉苑、鑫鑫财富、水磨西街、供电局家属院、邮政局家属楼、清水河北路以西文化二街、国源大道平房区,托班学区覆盖县城各社区。

其他乡镇小学、幼儿园学区划分:本乡镇区域。

十、报名方式

当年秋季入学采用线下办理,请家长带上户口簿(居住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对口直升学校或学区内幼儿园办理入学报名。

十一、咨询与监督

本方案由县教科局教育股负责解释。

州县两级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投诉举报电话:

巴    州   教   育  局:0996-8693768

和硕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0996-5624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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