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学生结果情况
和硕县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教规〔2019]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助政策管理办法》(新财规〔2020)10号)文件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精准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截止2025年5月,义务教育阶段落实非寄宿生生生活补助学生1439人47.06万元(其中小学1104人34.5万元,初中335人12.56万元),寄宿生生活补助759人33.25万元(其中小学32人1.38万元,初中727人31.87万元);普通高中落实国家助学金239人27.49万元;中职落实国家助学金53人6.1万元。(和硕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