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6〕1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新财振〔2026〕4号)、《自治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巴扶贫领字〔2016〕7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常态化帮扶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项目安排公正、公平、公开、规范,提升资金项目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益,现将和硕县2026年度提前下达中央、自治区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和硕县2026年度提前下达中央、自治区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共24个,项目总投资10485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实施项目8个,投资2943万元;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实施项目14个,投资717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实施项目2个,投资372万元。具体项目公示详见附件。
和硕县乡村振兴局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