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关于深入落实雨露计划有关政策的通知》(新扶贫〔2019〕29号)文件精神,对我县2025年满足条件的脱贫户(含监测户)家庭子女按照“每人每学年补助3000元”标准进行职业教育补助。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安排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3万元用于补助资金发放,其中:春季学期补助学生94人,发放补助资金14.1万元;秋季学期补助学生97人,发放补助资金14.55万元。现将补助发放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和硕县纪委监委:0996-5622345
和硕县乡村振兴局:0996-5611355
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1:
2025年和硕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补助项目应补助学生名单(春季学期)
附件2:
2025年和硕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补助项目应补助学生名单(秋季学期)
和硕县乡村振兴局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