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我县自然灾害风险种类多、季节性特征明显。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及上级预案要求,进一步理顺救助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健全统一指挥、多方协同的自然灾害救助体系,结合我县实际修订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风 雹、雪灾、低温冷冻、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崩塌、滑 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三、主要内容
(一)明晰组织指挥体系
和硕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统筹全县救助工作。明确县级各成员单位、乡镇、村(社区)工作职责,构建“县级统筹、乡镇主责、村级前端处置”的工作格局。
(二)规范灾情信息报告
建立部门预警信息共享机制,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及时推送风险预警。严格落实灾情快报、续报、核报制度,确保灾情信息及时准确。
(三)实行分级应急响应
根据灾害损失、受灾人口等情况,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二、三、四级,分级启动、分级施策。细化响应启动、处置措施及终止条件,精准开展转移安置、物资保障等救助工作。
(四)细化救助核心举措
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组织群众转移避险;启用临时安置点保障群众生活;快速调拨帐篷、棉被、食品等救灾物资;规范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开展灾情核查评估,落实过渡期生活救助、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
(五)强化灾后处置与综合保障
灾情平稳后有序推进倒损住房重建、救灾工作总结评估。从物资储备、经费、应急队伍、通信、演练培训等方面夯实救灾基础,持续提升基层防灾救灾能力。
四、工作落实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预案,厘清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各乡镇同步完善本级救助预案,织密基层防灾救灾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