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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和硕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4-02-28 20:06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字 法治政府建设 索取号 73448398X/2024-00116

和硕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2月28日 点击数:



2023年,县人民政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效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府和县委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政府行政决策更加科学规范一是完善政府工作规则。严格落实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司法局公职律师全程列席常务会工作要求,规范县政府文件运转及阅签、重大事项沟通办理、调查研究等工作推动政府依法高效运转2023年政府常务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8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1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印发《关于报送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和硕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与后评估办法(试行)》,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及内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操作流程、报送要求,各单位制定并报送重大行政决策12项,均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发挥司法审核作用。县司法局审核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和各类文件223法律顾问审核政府签订的重要合同、协议52保障政府决策合法性和科学性四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机制,做到有案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集中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次,未清理出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新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已按程序通过州司法局审查备案。

学法普法氛围更加浓厚一是强化法治教育。依托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发挥网上普法作用开通干部学法账号3181个,定期检查通报,确保应学尽学。组织全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人员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25次,参加培训人员7500余人次,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推进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规宣传,并注重法定时段普法宣传,以“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周为契机,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传200余场次,为各族群众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万余份,受教育群众5万余人次。是推进示范创建。切实加强乡村法治建设,特吾里克司法所、曲惠司法所荣获自治区示范性司法所称号。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目前乌什塔拉乡、苏哈特乡、特吾里克镇已组织村(社区)进行创建、申报。

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公正文明。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育组织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开展线上业务培训3次、线下执法业务培训3次。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清理审核,换发全国统一的新版行政执法证件152人,新登记造册执法证54人。是持续推行执法三项制度以组织保障到位、严格考核到位、有序推进到位、宣传辅导到位、制度规范到位为保障,不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提高执法透明度,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加强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对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检查2次,评查案卷97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3年,全县共登录双随机、一公开系统2692次,各部门发起任务18次,跨部门发起任务12次。制定《和硕县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登记备案制度》同步开辟涉企案件、线索受理绿色通道,依法保障重点项目、企业合法权益,坚持快处、快侦、快破。审查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报送进行审查的经济合同711件,涉及金额约1.5亿元,有效预警涉企员工电信诈骗30余人,及时止损70余万元。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跨省通办专窗,梳理推出100项跨省通办事项,167项疆内通办事项,实现信息少填少报、免提交纸质材料,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优势,深化接诉即办工作模式,持续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用更加高效的工作方式服务广大群众。2023年以来,完成话务接入总量944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矛盾纠纷化解依法有效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根据《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完成一级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的改革任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行政复议权。2023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结案4件(其中撤销行政机关行政决定1件),正在办理1件。二是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内容,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2023年共接待群众法律援助咨询93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80其中刑事案件72民事案件108件,及时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三是全力开展矛盾调处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运用多元化解决手段,督促各相关单位建立制度、明晰职责,确定专门机构和联络员,指导开展行政调解工作。2023年共调处矛盾纠纷1390起,在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按照要求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认真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3年共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39件、政协提案66件。二是依法接受司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2023年,县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2件,撤诉1件,审结1件,行政单位负责人均出庭应诉。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44条,办理依申请公开4件,按时办结率100%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结合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实情况,通过调研和上级指导反馈,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精细化组织学习培训存在差距,个别单位未能结合工作重点、执法业务需求,进行针对性学习培训;开展宣传解读不够广泛,未能充分利用已有平台开展法治宣传,信息更新频率较慢。

(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不够全面。领导干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平衡不充分,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夯实责任不到位,压力逐层递减,创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识不强,招法不多。

(三)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有欠缺。除县人民政府、公安局、乌什塔拉乡、税务局外,其余单位均未聘请法律顾问,在涉及重大案件、合同、项目、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核等方面得不到专业律师意见建议,法律风险较大。

(四)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学习不深入执法能力不足执法程序不规范、法律适用不恰当如教科局以违反国家“双减”政策为由,责令艺缘琴行关停,被上级部门认定为适用法律错误。人社局两起工伤认定决定书程序不合法,被州人社局撤销。

(五)协调配合体系还不顺畅。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对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队的职责进行明确,个别主管部门对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二者的关系尚未理清,在职责分工、工作衔接上还存在推诿扯皮的问题。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加强依法行政能力为基点,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强内部制约监督为保证,不断完善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各项机制,大力推进政府各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构建“能力型”法治政府。通过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等方式,着力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每人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各级行政执法部门针对乡镇综合执法人员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指导培训工作。推动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调解工作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政府法律事务的能力水平。

(二)构建“监督型”法治政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将执法监督列入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重要内容,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建设。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建立通报反馈机制,将督察结果及整改效果纳入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内容,倒逼执法主体规范行政执法。

(三)构建“服务型”法治政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落实全国统一的监管规则和标准,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推动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自主经营权。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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