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落实稳就业政策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5﹞35号),《关于加快落实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25﹞185号文件),经个人申请、企业申报、县级审核,现将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0日-9月26日。个人或单位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的,均可以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
监督部门:和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996-5611330
序号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月数 | 补贴金额 | 备注 |
1 | 李慧贤 | 2025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补贴。 | 2 | 262.46 | |
2 | 孙雅雯 | 2025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补贴。 | 7 | 843.61 |
和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