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延续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5〕15号)有关稳岗返还政策规定,经审核,2025年和硕县新增2家企业符合发放稳岗返还补贴条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5日至8月27日(3个工作日)。如有情况反映,请在公示期内与和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联系电话:0996-5625061
信息标题 | 关于2025年和硕县第一批享受稳岗返还补贴名单的公示 | 文件编号 |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产生日期 | 2025-08-25 13:59 |
发布机构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性 | |
关键字 | 索取号 | 73448398X/2025-01179 |
根据《关于延续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5〕15号)有关稳岗返还政策规定,经审核,2025年和硕县新增2家企业符合发放稳岗返还补贴条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5日至8月27日(3个工作日)。如有情况反映,请在公示期内与和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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