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县委建议,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刘越同志为和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局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和硕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4日
文件下载:
关于刘越同志任职的通知
和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县委建议,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刘越同志为和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局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和硕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4日
文件下载:
关于刘越同志任职的通知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