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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关于确认《和硕县农村庭院经济发展提质增效贷款贴息实施方案》等两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失效的通知 文件编号 硕政规〔2025〕5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5-11-25 15:58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5-01728

关于确认《和硕县农村庭院经济发展提质增效贷款贴息实施方案》等两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失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点击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和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8号)有关规定,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确认《和硕县农村庭院经济发展提质增效贷款贴息实施方案》(硕政办规〔2020〕2号)、《和硕县水利工程供水水费计收使用管理办法》(硕政办规〔2020〕3号)两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失效,今后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和硕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5日





附件

 

确认无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  号

备注

1

和硕县农村庭院经济发展提质增效贷款贴息实施方案

硕政办规〔2020〕2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和硕县水利工程供水水费计收使用管理办法

硕政办规〔2020〕3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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