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县委副书记、县长 明吉尔
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始终将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今年以来,政府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工作5次,带头讲授法治课2次。二是强化学习培训。主动带头、率先垂范,组织政府班子成员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10场次,举办各类法治讲座5场次,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工作的能力。三是健全完善制度。研究并制定印发《2025年和硕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硕县2025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等法治政府建设文件3份,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严格落实《和硕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分工方案》要求,认真梳理指标任务72项,完成率达100%。
(二)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一是一是扛牢法治责任。坚决扛起县政府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委员会等会议,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安排班子成员参加法院庭审行政应诉1次。二是坚持法治为民。全面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坚持“便民利民、应受尽受”原则,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和实质性化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5件,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合法行政救济申请权。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作用,统筹调配律师资源,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让法治阳光温暖更多群众。今年以来,“12348”热线接听解答咨询119人次,受理、指派、承办各类案件253件,群众满意度持续增高。三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50件、政协委员提案46件,办结率100%。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600余条,办理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州县长信息102件,办结率100%,确保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聚焦重点任务精准发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持续优化政府职能。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全面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着力构建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主动承接国家、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52项,累计减少报件资料41.16%,优化办理环节76.6%,整合压缩办理时间61.12%,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办事效率得到显著提升。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将法治原则融入政府决策和执行全过程,在制定出台重大决策前,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截至目前,政府常务会议审议70项议题均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机制,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3次,抽查255件案卷,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16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推进““八五”普法”。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累计开展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法治教育活动89场次,受教育师生达9000余人次。推动青少年普法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升级,让法治种子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依托“和硕零距离”视频号、抖音号、微信公众号构建“三位一体”传播矩阵,开设“普法宣传”“民法宣传月”等专栏。转载、刊登宪法宣传图文、视频280余条,总阅读量、播放量达9.21万余次。创新讲好法治故事,组织新闻记者深入挖掘依法治县工作亮点,采写《开展民法典宣讲“典”法治观念》等50余篇来自基层的鲜活案例,先后在新华网、央广网等中央主流媒体刊发。
二、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精细化组织法治宣传存在差距,个别单位结合工作重点、执法业务广泛开展法律宣传解读不到位,法律宣传服务覆盖面还不够广。
(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不够全面。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平衡,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创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识不强、办法不多。
(三)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学习不深入,执法能力不足,执法程序不规范、法律适用不恰当,致使政府公信力降低。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构建“能力型”法治政府。通过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等方式,着力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推动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调解工作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政府法律事务的能力水平。
(二)构建“监督型”法治政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将执法监督列入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重要内容,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建设。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建立通报反馈机制,倒逼执法主体规范行政执法。
(三)构建“服务型”法治政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落实全国统一的监管规则和标准,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推动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自主经营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