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和硕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年)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编制《和硕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和硕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和硕县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和硕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和硕县人民政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和保存的政府信息公开。由和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一)和硕县人民政府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和硕县人民政府领导简历、工作分工;

(三)和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简历、分管工作;

(四)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六)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七)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八)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九)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十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十二)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十三)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五)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十六)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十七)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可参见《和硕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要求主动公开的信息,和硕县政府办公室将通过和硕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jhs.gov.cn)等载体予以主动公开。

二、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方法

1.通过互联网登录和硕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信息公开"页面,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联系电话:0996-5625524

2.通过在和硕县档案馆、图书馆设置的查阅点获得政府公开信息;也可以从广播、电视、和硕零距离等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联系电话:0996-5625524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

(一)政府网站(网页);

(二)档案馆、图书馆、电子屏幕、公告栏;

(三)报刊、广播、电视;

(四)“和硕政务”微博;

(五)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政府信息的有效形式。

五、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

(三)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

(一)和硕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是和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和硕县石材大道555号党政综合楼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冬季10:00-14:0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电话:0996-5627621传真0996-5625278。

(二)和硕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是和硕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和硕县石材大道555号党政综合楼政府办公室414室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冬季10:00-14:0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电话:0996-5625524

传真:0996-5625278。

互联网联系方式:电子邮箱:hszwxx@163.com

七、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或咨询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具体请在和硕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参照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申请时需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政府信息询问点当场提出申请。

办公地址:和硕县石材大道555号党政综合楼政府办公室414室。联系电话:0996-5625524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冬季10:00-14:0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地址:和硕县石材大道555号党政综合楼政府办公室

邮政编码:841200

传真:0996-5625278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冬季10:00-14:0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3.互联网申请邮箱为:hszwxx@163.com

联系电话:0996-5625524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联系方式:

和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府和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96-5625524

传真电话:0996-5625278

电子邮箱:hszwxx@163.com

地址:和硕县石材大道555号党政综合楼政府办公室414室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要求和标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

八、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和硕县人民政府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督查室举报。

举报电话:0996-562762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6-5622657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冬季10:00-14:0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和硕县石材大道司法局综合楼

九、监督和保障

和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已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