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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和硕县党委编办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产生日期 2025-07-03 10:21
发布机构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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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硕县党委编办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3日 点击数:

根据工作要求,现将和硕县党委编办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行法治工作职责情况

(一)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情况

坚持在党委编委会、编办室务会研究机构编制工作时,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纳入第一议题学习内容,认真落实学法制度,积极践行编制就是法治的工作理念,采取领导带头学、集中学习、理论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2024年度结合主题党日活动、法治专题学习、编办室务会、“逢九必讲”法治讲堂等,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5次、单位领导讲法治课2次、开展基层法治宣讲活动4次。

(二)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情况

抓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及配套法规的学习宣传,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意识一是将《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编委会、编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清单和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内容,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条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水平和机构编制法治观念。二是利用学习强国“智慧普法依法治理平台”、和硕零距离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纳入宣传内容,切实增强干部对《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知晓率和机构编制法定化意识。三是发放普法宣传资料40,增强贯彻落实《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履行法治建设体责任情况

成立县党委编办普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履行抓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聚焦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建设,坚持把法治建设与机构编制工作谋划、部署,切实把法治建设工作融入到机构编制工作日常,定期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四)依法行政,指导机构改革

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有关规定。加强与巡察、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衔接配合,形成监督检查合力,推动机构编制管理的法治化建设。全面核查全县机构批复、设置、编制核定及实有人员等情况,为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管理、持续深化党政机构改革、推进党政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提供依据和保障。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大部署,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对涉改部门“三定规定”进行重新修订,推进机构设置更科学、职能权限法定化。

(五)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落实中办、国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情况

和硕县党委编办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要求,2024年度除党中央规定开展的党政机构改革等工作外,无其他延伸至乡镇基层的工作。

(六)2023年度述法和法治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聚焦《和硕县贯彻落实2023年度专题述法会议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精神,组织编办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研究紧扣自治区向反馈巴州的3项个性问题、自治州党委主要领导点评的5项共性问题、自治州一评一述点评的3项问题及和硕县自查的3项问题,对照认领形成《和硕县党委编办2023年度专题述法会议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逐条制定措施,对照存在问题,责任到人,已全部对照整改落实到位。

二、亮点工作

和硕县党委编办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机构编制工作总体布局,既注重发挥法治引领推动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发展,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加大普法学法用法力度,为全县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例如:在推进党政机构改革工作期间,对涉改革部门“三定规定”和职能进行调整。经多次征求部门和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对职责调整、职能表述、调整依据逐一审核把关,经县司法局合法合规性审查后提请县委常委会、编委会审议后实施,进一步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建设。

三、存在短板和下一步工作

在推进普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普法宣讲不够接地气”,开展法治宣传宣讲的方式方法较为单一

下一步要在补短板强弱项上下足功夫。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机构编制干部法治意识。强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法治意识。自觉做到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在知法、懂法、守法的基础上,合法行政,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二是持续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树牢编制就是法治的理念。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深入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三是加强普法宣传,铸牢基层法治基础。深入基层群众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切实增强基层群众法律意识,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基层群众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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