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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和硕县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公示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6-06-08 10:53
发布机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有效性 有效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6-00619

和硕县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公示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8日 点击数: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新人社规〔2020〕1号)文件,经个人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复核、县级审核,现将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8日- 6月12日。个人或单位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的,均可以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                       
监督部门:和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996-5611330            
序号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补贴月数 补贴金额 备注
1 冯韬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3041.40 
2 何先华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3041.40 
3 李梦梦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4575.00 
4 刘世军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3041.40 
5 马立本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3041.40 
6 祁孟甫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4575.00 
7 张振华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3041.40 
8 张香蕊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3041.40 
9 李龙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3041.40 
10 苏少梅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3041.40 
11 包杰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3041.40 
12 包玲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3041.40 
13 蒋平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3041.40 
14 王英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4575.00 
15 摆雪桃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4575.00 
16 马慧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3041.40 
17 王海涛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4575.00 
18 外力·库尔班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3041.40 
19 杨创国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3041.40 
20 马江红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4575.00 
21 白丽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3041.40 
22 马义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3041.40 
23 李婷婷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3041.40 
24 马晓慧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3041.40 
25 马春明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3041.40 
26 李根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3041.40 
27 邓苏玲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3041.40 
28 陈丽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3041.40 
29 鲁伟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2 2027.60 
30 孙伟伟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4575.00 
31 黄均秀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3041.40 
32 曹建远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3041.40 
33 陈华松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2 3050.00 
34 马荷花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4575.00 
35 祝召强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3041.40 
36 摆连山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3041.40 
37 李艳灵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3041.40 
38 邓友银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4575.00 
39 马小梅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3041.40 
40 鲁健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3041.40 
41 张宗伟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4575.00 
42 陈文琼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3041.40 
43 马美娜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3041.40 
44 候彦青 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3 3041.40 
和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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