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标题 关于对和硕县塔木巴格餐厅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曝光的通告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6-05-08 23:50
发布机构 和硕零距离 有效性 有效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6-00471

关于对和硕县塔木巴格餐厅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曝光的通告

来源:和硕零距离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8日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深化火灾防控全链条整治的决策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五条和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六条等有关规定,针对和硕县塔木巴格餐厅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经依法认定,现予以公开曝光。

和硕县塔木巴格餐厅

地址:和硕县文化二街东路法院对面小康花苑2号楼一楼第四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2828MACC4FD13X

经营者:谢尔艾力·夏衣买尔旦

类型:个体工商户 场所面积862㎡

场所使用层数:为地上一层局部、地上二层局部。

该场所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广播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

经我单位现场严格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场所两个疏散楼梯间设置形式为敞开楼梯间;

2.场所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损坏且线路未采用金属管穿管敷设(共12处,损坏6处);

3.场所一楼、二楼仅设置一个消火栓,无法满足同一平面有2支消防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同时达到任何部位的要求;

4.场所二楼餐厅未设置排烟设施;

5.场所一楼南侧包厢和二楼办公室、仓库未设置感烟火灾探测器;

6. 人员密集场所的外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且紧急情况下从内部无法开启; 

7.场所未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上述隐患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4.1条之规定,按照第6章规定的综合要素进行综合判定,同时符合其中7项判定要素。同时对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4.2条之规定,以上隐患不是消防技术标准修订引起;场所已主动停止使用,但经现场检查确认,存在电器线路私拉乱接、配电箱和库房无人管理及可燃气体报警器故障等隐患问题,不能确认无现实火灾风险;存在的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消除。综合判定和硕县塔木巴格餐厅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目前,相关单位正在积极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期间,和硕县消防救援局将指派防火监督人员进行指导督促,提供技术咨询,跟踪掌握隐患整改进度,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


和硕县消防救援局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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