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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硕县拟享受企业扩大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25%)公示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8日 点击数: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落实稳就业政策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535),《关于加快落实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25185号文件),经个人申请、企业申报、县级审核,现将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518- 522日。个人或单位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的,均可以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                       
监督部门:和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996-5611330            
序号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补贴月数 补贴金额 备注
1 孙雅雯 2025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补贴。 1 133.06
2 伊丽姆努尔·奥布力 2025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补贴。 1 140.38
3 艾丽菲热·库尔班 2025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补贴。 4 532.24
4 谢仁古丽·卡米力江 2025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补贴。 4 545.02
5 吴静云 2025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补贴。 4 532.24
6 巴音 2025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补贴。 4 5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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