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标题 某矿业公司无证采矿案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6-04-07 13:37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局 有效性 有效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6-00340

某矿业公司无证采矿案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7日 点击数:
序号 案卷编号 法律依据 执法决定 执法主体名称 日期 备注
1 硕自然资罚〔2025〕
6号
某矿业公司无证采矿案 某矿业有限公司 某矿业有限公司未取得采矿许可手续擅自在和硕县红土滩区域开采铁矿,构成无证采矿。 无证采矿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修正)第三条之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
年修正)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附件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矿产行政处罚)》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开采;
2、没收违法所得62969.4元;3.处以违法所得20%的罚款,即62969.4元×20%=12593.88元。
罚没款合计75563.28元(人民币大写:柒万伍仟伍佰陆拾叁元贰角捌分)。
和硕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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