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异地就医备案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明。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需提供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暂时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可通过个人承诺办理,并在规定时限内(2个月)补齐相关材料。
2、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学习、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含未办理转诊手续自行外出就医人员)。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可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按参保地异地急诊抢救待遇标准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异地转诊人员,由符合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指未办理异地转诊就医手续且不属于异地急诊抢救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国家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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