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县委建议,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樊俊贤同志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贺龚桑同志为县社会保险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巴音孟奎同志县社会保险中心副主任职务。
和硕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3日
| 信息标题 | 关于樊俊贤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文件编号 | 硕政任〔2026〕16号 |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产生日期 | 2026-03-06 15:13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有效 |
| 关键字 | 人事任免 | 索取号 | hszfb-2026-00020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县委建议,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樊俊贤同志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贺龚桑同志为县社会保险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巴音孟奎同志县社会保险中心副主任职务。
和硕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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