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标题 和硕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6-01-21 20:40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有效性 有效
关键字 索取号 hssfj-2026-00001

和硕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1日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本单位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和硕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链接:http://www.xjhs.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和硕县司法局联系(地址:和硕县石材大道873),邮编:841200,电话:0996-5622657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和硕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各项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我单位依托和硕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5条,办理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各类信件0件。

主动公开情况

2025 年,围绕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重点领域,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范围和要求,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5 条,确保公开信息贴合群众需求、符合工作实际。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和硕县司法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依申请公开办理数量为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全流程管理机制,明确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归档等各环节责任。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合法性、准确性、保密性审查,重点排查敏感信息、错敏字及外链错链问题,确保公开信息真实规范。分类梳理司法行政领域政府信息,建立信息台账,实现对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服务指南等各类信息的系统化管理,提升信息检索和利用效率。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对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应板块信息发布、日常维护等工作,健全专人管理制度,推动政府公开信息及时更新、动态完善。

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科室,形成“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定期开展工作自查,对照公开要求排查问题隐患,建立整改台账并限期落实。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提升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为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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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公开信息较为概括,针对性和实用性有待提升。二是公开渠道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群众对信息获取途径知晓度不高,平台使用率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图文、视频等多样化呈现方式,吸引力不足。

改进情况:一是深化公开内容建设,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细化公开事项,重点补充公共法律服务流程、政策解读等实用信息,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强公开渠道宣传,通过线下普法宣传、基层司法所走访等方式,向群众普及信息获取途径,同时优化新媒体平台运营,提高信息传播覆盖面。三是丰富信息呈现形式,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制作通俗易懂的图文解读、短视频等内容,增强信息公开的生动性和可读性,提升群众获取信息的体验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和硕县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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