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丨和硕县:法治宣传润民心 民族团结谱新篇
发布时间:2026/04/07 来源:和硕零距离 [打印]

为全面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走深走实、见行见效,近日,和硕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干部、先进模范与各族群众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沟通,让法治声音传遍城乡角落,让民族团结之花在和硕大地绚丽绽放。

此次活动依托各村(社区)村民议事亭、文化广场等基层阵地,以“拉家常、聊身边事、讲身边法”可亲可感的方式,让政策法规真正走进千家万户、融入群众生活。在全县各个活动现场,暖意融融、气氛热烈,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达娃等民模代表带头领学讲解,乡、村两级干部与各族群众围坐一堂、共学共议,营造了典型引领、全民共学的良好氛围。
宣讲中,各乡镇统战委员结合亲身经历与基层鲜活事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与核心要义,重点解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内容,并紧密结合县域发展、乡村全面振兴、民生保障等实际,把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易懂实用的生活常识,讲解法律在维护权益、化解矛盾、推动发展、促进团结中的重要作用。现场干群之间积极互动、踊跃提问,宣讲人员耐心答疑,在轻松氛围中深化法治认知、凝聚团结共识。

各族群众纷纷表示,这样接地气、有温度的宣讲,让大家对民族团结的法治保障有了更加真切深刻的认识,今后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
此次宣传教育活动是和硕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法治化、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举措,覆盖全县7个乡镇、33个村(社区),为增进各族群众手足相亲的深厚情谊,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奠定了法治基础。
下一步,和硕县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为载体,采取“同上+同下”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民族政策与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争做民族团结的践行者、维护者、推动者,以法治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同心谱写和硕县团结稳定、乡村全面振兴、共同发展新篇章。(通讯员 张思雨 乌兰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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