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县市监局关于规范预制菜经营倡议书丨关于亮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5/07/18 来源:和硕零距离 [打印]
和硕县市监局关于规范预制菜经营倡议书
和硕县各食品经营者:
随着生活节奏加快,预制菜市场迅速扩张,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为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为推动预制菜产业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权益。和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守安全底线:务必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预制菜的采购、储存到销售、加工,全流程严格把控风险。采购时,仔细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文件;储存中,严格按照产品标示的条件妥善保管;销售与加工环节,确保操作规范、环境达标,坚决杜绝违规添加、变质售卖等行为。
二、规范采购进货渠道,保障源头安全:优先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预制菜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并定期审核评估。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预制菜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信息等,妥善保存相关凭证,保存期限按规定执行。
三、加强贮存与使用管理,确保品质稳定:依据预制菜的特性和包装标识,分类存放于适宜的环境中,定期检查存储设备,确保温度、湿度等条件符合要求。使用时,遵循先进先出原则,避免反复解冻冷冻,加工前仔细检查菜品质量,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妥善处理。
四、主动公示使用信息,保障消费知情权:在店内醒目位置(如菜单、收银台、就餐区等),以及外卖平台商品详情页,清晰标注使用预制菜的菜品信息,明确告知消费者“本菜品为预制菜”,不得隐瞒或误导。对于主要以预制菜为原料的菜品,在名称后以括号、文字说明等方式提示。当消费者询问预制菜相关问题时,服务人员应耐心、如实解答,提供菜品原料构成、加工方式、贮存条件等信息。
五、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健康发展:自觉遵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不恶意竞争、不虚假宣传。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培训与行业交流活动,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管理水平。主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和媒体的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推动预制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食品安全是民生大事,规范预制菜经营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手行动,以诚信经营为准则,以品质保障为核心,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预制菜产品和服务,共同营造一个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关于亮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倡议书
和硕县各食品经营者:
食品安全关乎千家万户,是民生之本、和谐之基。依法亮证经营不仅是国家法律法规的刚性要求,更是食品行业赢得消费者信任、塑造诚信形象、实现长远发展的根本保障。为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提升我县食品行业整体信誉,和硕县市场监管局特向全体食品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深刻认识亮证意义,筑牢诚信经营基石——法定责任,不容懈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亮证(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登记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表》等法定证照)经营是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接受社会监督的直接体现。行业自律,形象所系。清晰悬挂的证照是消费者判断商家资质与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的首要窗口,是建立消费信任的关键一步。每一张亮出的证照都是对行业规范的无声承诺。主动亮证、规范亮证,共同维护食品行业“守法、诚信、规范”的良好社会形象,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严格落实亮证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示,位置醒目。请务必在经营场所入口处、收银台等醒目位置,规范、完整、清晰地悬挂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法定证照正本(或经核验的副本)。保持有效,及时更新。定期检查证照有效期,确保其持续合法有效。如遇变更、延续、补办等情况,请立即更新公示内容,杜绝无证、证照过期或“藏证不示”经营。配合监督,规范提升。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及行业协会的监督与检查,将亮证经营作为日常规范常抓不懈,持续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食品安全重于泰山,诚信经营行稳致远。一张小小的证照,承载的是法律的重托、消费者的信任和行业的声誉。让我们以对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从我做起、立即行动,将“亮证经营”固化为自觉行为准则,共同擦亮我县食品行业“安全、诚信、透明”的金字招牌,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贡献坚实力量!
和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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