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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硕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29 来源: [打印]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公示
     填报单位:和硕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执法主体(全称) 和硕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陈亮 联系电话 0996-5622651
办公地址 和硕县石材大道 邮编 841200
机构性质 行政机关 管辖地域 和硕县
主管机关(全称) 和硕县教育和
科学技术局
行政执法经费来源
机构
设立
依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2.《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3.《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行政依据
(三定方案)
中共和硕县委员会办公室和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硕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硕党办字202410号)
行政执法
职权及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2.《教育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3号)                         3.《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4.《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备注
注:机构性质是指行政机关、授权组织、受委托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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