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29 来源: [打印]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公示 | ||||
填表单位:和硕县应急管理局 | ||||
执法主体(全称) | 和硕县应急管理局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张延博 | 联系电话 | 0996-5627109 | |
办公地址 | 和硕县石材大道司法、住建、应急联合办公楼四楼 | 邮编 | 841200 | |
机构性质 | 行政单位 | 管辖地域 | 和硕县域 | |
主管机关(全称) | 和硕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执法经费来源 | 全额财政拨款 | |
机构 设立 依据 |
法律依据 | 根据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的《和硕县机构改革方案》(巴党办字〔2019〕8号)和和硕县委办公室、和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く和硕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硕党办发〔2019〕8号),制定本规定 | ||
行政依据 (三定方案) |
《和硕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硕党办字﹝2019﹞33号 | |||
行政执法 职权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条至第一百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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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注:机构性质是指行政机关、授权组织、受委托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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