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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硕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29 来源: [打印]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公示
     填表单位:和硕县应急管理局                 
执法主体(全称) 和硕县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张延博 联系电话 0996-5627109
办公地址 和硕县石材大道司法、住建、应急联合办公楼四楼 邮编 841200
机构性质 行政单位 管辖地域 和硕县域
主管机关(全称) 和硕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执法经费来源 全额财政拨款
机构
设立
依据
法律依据 根据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的《和硕县机构改革方案》(巴党办字〔20198号)和和硕县委办公室、和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く和硕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硕党办发〔20198号),制定本规定
行政依据
(
三定方案)
《和硕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硕党办字﹝201933
行政执法
职权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条至第一百一十六条
备注
:机构性质是指行政机关、授权组织、受委托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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