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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第二届环博斯腾湖公路自行车赛暨环博斯腾湖自行车运动骑游大会活动期间“低慢小”航空器进行管制的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2025/09/12 来源:和硕零距离 [打印]

尊敬的游客朋友们:

2025年9月13日至9月15日,金沙滩景区、环博斯腾湖(和硕段)沿线将举办系列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切实维护现场游客及观众的人身安全,有效防范各类隐患与安全事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活动期间无人机管制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禁飞时间

2025年9月13日至2025年9月15日全天。

二、禁飞区域

环博斯腾湖环湖公路(和硕段)、金沙滩景区全域

三、特殊情况申请

(一)根据活动现场安保要求,活动期间所有未经空军、民航空中管制部门依法审批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不得出现在环博斯腾湖环湖公路(和硕段)、金沙滩景区活动现场及周边区域,以免干扰活动正常进行及违反空军空域管制、禁止拍摄的相关要求。

(二)因特殊工作需要,如个人航拍、宣传、直播等,确需在景区内和环湖路沿线使用无人机拍摄的,按照下方飞行活动指引,提前提出飞行活动申请,详细说明飞行任务、时间、地点、机型及操作人员资质等信息。经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和空军部门审核批准后,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和操作规范进行飞行,并在飞行前2小时进行起飞确认,降落后及时进行降落确认。

(三)飞行申报指引:中国民航局2023年12月31日发布《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监管服务有关事宜的公告》,组织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拟飞行前1日12时前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空中交通管理部门一般提交申请当日21时前做出予以飞行批准和不予飞行批准。登录UOM平台后进入首页——点击右上角运行管理——飞行活动申请——一般飞行活动——填写相关信息——同步上传航空器信息、操控员信息和常飞空域信息——提交。

四、违规处理

请广大居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凡违规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妨碍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及其他严重后果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

和硕县公安局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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